城乡规划编制乙级
可承担镇,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;镇、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雄率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;详细规划的编制;乡、村庄规划的编制;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新究。